煙氣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已成為煉油企業(yè)關注的重點。對加熱爐煙氣、催化裂化裝置、硫磺回收裝置和廢酸再生裝置的工藝廢氣的排放控制進行探討,從操作優(yōu)化與技術改造兩方面提出應對措施。對氮氧化物排放不合格的燃氣加熱爐,采用低氮燃燒器進行改造,以滿足特別限值排放地區(qū)NOx 排放限值100mg/m3 的標準;導致惠州煉化燃料氣硫含量偏高的主要因素是催化/焦化干氣硫含量偏高、氣柜回收瓦斯未脫硫。通過提高干氣脫硫能力、對火炬系統(tǒng)氣柜回收瓦斯脫硫后再補入燃料氣系統(tǒng),可滿足加熱爐煙氣二氧化硫排放標準。催化裂化裝置通過加入脫硝助劑,催化煙氣中NOx 由640mg/m3 降至85mg/m3 左右,滿足特別排放限值地區(qū)NOx 排放標準。增上催化煙氣濕法脫硫除塵措施,可滿足催化煙氣SO2 排放標準。硫磺回收裝置通過液硫脫氣改造,并采用高效復配脫硫劑,可滿足尾氣SO2 排放標準。廢酸再生裝置通過操作優(yōu)化與增加尾氣洗滌系統(tǒng),其煙氣可滿足國家*新排放標準。
關鍵詞:加熱爐 催化裂化 硫磺回收 廢酸再生 煙氣排放
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是常見的大氣污染物,國家已有限制排放的標準,采取綜合性排放標準和行業(yè)性標準不交叉執(zhí)行的原則。隨著國家對環(huán)保要求越來越嚴格,作為能耗大戶、同時也是排放大戶的煉油企業(yè),需要采用先進的煉油環(huán)保技術,降低煉油生產裝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,實現回收利用與達標排放同步,滿足國家環(huán)保法規(guī)的強制性要求。